中新網昆明4月29日電 (楊華偉)29日,記者從昆明市人大常委會獲悉,《昆明市知識產權促進與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此為昆明市第一次運用地方立法手段,為該市知識產權促進與保護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昆明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夏靜介紹,2008年《昆明市知識產權發展規劃綱要》頒佈實施以來,昆明市各類知識產權的數量明顯增加,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的能力不斷提高。但存在著知識產權保護力度不夠、執法管理水平不高、市場主體運用知識產權能力不強等問題。為此,運用法治手段加強知識產權促進與保護是“十分必要的。”
  《條例》分為總則、知識產權促進、知識產權保護、法律責任、附則共五章四十三條。《條例》強化了知識產權促進與保護的引導、保障和服務機制。
  《條例》要求,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知識產權促進與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制定和實施知識產權發展規劃,建立和完善知識產權促進與保護的工作機制,並將知識產權促進與保護工作納入年度考核指標體系。市人民政府每年向社會公開發佈本市知識產權促進與保護狀況白皮書。
  在促進措施中,《條例》不僅突出了知識產權對產業轉型升級的核心支撐作用,還突出了企業和個人在知識產權創作運用中的主體地位。《條例》規定優先對促進經濟轉型升級有重大影響的主導優勢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技術創新給予重點扶持,持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開展產學研合作,支持單位和個人爭創知名品牌和參與技術標準的制定,鼓勵申報認定非物質文化遺產,加大對創意設計、動漫等文化產業的扶持力度。
  《條例》還建立了知識產權的行政保護、司法保護、行業監督和企業自律的保護機制。從建立健全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協作與聯動、重大經濟活動審查、舉報投訴、維權援助、知識產權誠信檔案、涉外保護機制等方面,強化了保護措施。
  據瞭解,《昆明市知識產權促進與保護條例》於2013年12月26日昆明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2014年3月28日雲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批准,將於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完)  (原標題:昆明首部知識產權促進與保護條例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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