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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11月15日電 題:“城鄉一體發展”三大領域有望突破
  中新社記者丁棟
  12日閉幕的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對深化改革作出系統部署,明確提出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建立新型工農城鄉關係等內涵豐富的改革措施,這些重大政策議題對於下一步農村改革、農業發展和農民出路將產生深遠影響。如何實現城鄉發展一體化的改革目標,分析人士認為,農民“賦權”、土地“改革”和農村“保障”三大重點領域最有望突破。
  ——“城鄉一體”。全會提出“城鄉二元結構是制約城鄉發展一體化的主要障礙”,正視城鄉差距背後的結構性、體制性問題,並針對現實問題提出改革規劃。
  中國社科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所所長潘家華認為,從城市發展的角度看,全會提出形成“新型工農城鄉關係”,正是為打破城鄉二元結構,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規划了非常清晰的藍圖,而且有了明確的發展方向,“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工農互惠”就是可行的方法。
  三中全會提出“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分析認為,按照現代市場體系的要求,新型城鄉關係將改變城鄉、工農“剪刀差”等不平等的城鄉要素交換,農村人力、物力等向城市的單向流動將轉為城鄉均衡互動,尤其是能夠盤活農村土地等“沉睡的資產”,讓農民更多分享現代化成果。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長毛壽龍評價稱,從治理層次的角度看,城鄉一體化發展“是個非常巧妙的提法”,從正面角度破解了很多難題,包括農民如何進入城市、社會福利、如何改革身份制度等,“也為未來政策的發展提供了更好的空間”。
  ——農民“賦權”。對於全會提出“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分析人士指出,只有農民擁有更多財產權利,才能更快發展起來,這成為“賦權”改革的基本共識。在城市居民財產權逐步確立,財產性收入來源日益多樣的今天,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為下一步農村改革指明瞭方向,傳遞了提高農民生活水平、激發農民積極性的重要信號。
  “農民最重要的財產權利包括土地的財產權利,”中國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認為,要解決農民獲取土地的財產權利,涉及一系列制度和法律問題,比如能不能通過農村土地改革,把宅基地作為農民的財產權利,在堅持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實行流轉,使農民在土地流轉中獲益。
  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教授鄭風田指出,由於各種嚴格的限制,農民的承包地、宅基地、住房不能作為資本流動,很難帶來財產性收入。針對農村土地主體虛位、主體不清問題,未來應該確權發證,明確農民的權益,在此基礎上建設產權交易市場,開啟農村“沉睡的資本”。
  ——土地“改革”。對於三中全會提出“建立城鄉統一建設用地市場”,分析人士指出,城鄉二元土地制度已成為新型城鎮化充分、有效發展的制約。要“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就要解決大量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利用不合理、效率低下、收益分配不透明等問題,鄭風田對此解讀為,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入市是未來的必然趨勢。
  鄭風田指出,建立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自由流轉市場“非常重要”,只有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與城市國有建設用地“同地同價同權”,要素市場平等化,才能真正地自由流轉。目前,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還受到諸多制約限制,如何打破“堅冰”,讓工業化與城鎮化過程中農民也能夠真正受益,需要進一步改革。
  他表示,希望土地改革在以下幾方面取得突破:一是縮小乃至取消徵地規模;二是打破目前分割的城鄉二元建設用地制度,讓城鄉建設用地能夠同地同權同利;三是農民承包土地獲得抵押權、處置權、轉讓權。
  ——農村“保障”。“在城市,領取退休金的人群大概占86.8%,而農村領取退休金的人群僅占18.7%,大量靠的是家庭和土地養老”,國務院參事馬力透露。據官方調研,隨著青壯年人口大批外出務工,被占用耕地增多,農村養老問題更加緊迫。
  實際上,除養老外,就業、醫療和社會保障等公共資源在城鄉之間配置不均衡,已經制約了城鎮化健康發展,也阻礙了勞動力、資源等在城鄉之間的自由流動,只有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城鄉互動,才能進一步釋放中國的發展潛力和人口紅利。
  三中全會提出,讓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遲福林指出,平等地位十分重要,首先要實現身份平等,才有可能實現權利的平等,比如農村人口可以享受和城裡人同樣的社會保障。與此同時,廣大農民要享受平等的權利,有關方面的城鄉社會政策可能要逐步統一。
  分析人士認為,改革將逐步從城鄉二元的戶籍制度走向城鄉一體,公共財政有望在一定程度上向農村和農民傾斜,就業、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障方面的公共服務差距有望進一步縮小。(完)  (原標題:解讀三中全會:“城鄉一體發展”三大領域有望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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